新生儿出生证明的六大用途,你都知道吗?

日期: 2024-06-01 04:03:05|浏览: 86|编号: 5199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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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新生儿出生证明的用途,以下六点仅供参考:证明出生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出生的人的健康和自然状况;证明新生儿的血缘关系;作为新生儿取得国籍的医学依据;为户籍机关登记出生人口……如果你想了解更多出生证明的作用,就关注华律网小编来了解一下吧。

关于新生儿出生证明的使用,以下六点仅供参考

1.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出生的人的出生时健康和自然状况的证明;

2.证明新生儿的血缘关系;

3.作为新生儿取得国籍的医学依据;

4.作为户政管理机关办理出生登记的医学依据;

5.作为新生儿依法获得医疗保健服务的凭证;

6.提供《出生医学证明》有效期须具备的其他事项依据

出生证明如何管理和使用?出生证明有什么用途?

1.《出生医学证明》由卫生部统一颁发,各级卫生行政执法部门或委托省(市)妇幼保健机构负责监督管理,并负责向相关使用者发放。

2、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持《出生医学证明》向户籍机关申请办理出生登记。户籍机关凭《出生医学证明》办理入户手续,并留存《出生医学证明》附页作为入户证明原件。《出生医学证明》附页须经户籍机关剪下,私自剪下者,该证明无效。

3、《出生医学证明书》须由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妥善保管,不得出售、转让、变卖。任何未经许可涂改的出生证明书均属无效。

4、《出生医学证明》采用多种防伪技术印制,版面线条独特,版面中央印有“中国妇幼保健”秘密徽记,徽记和“卫生部”印章在特殊灯光下显示时会变色(仅供监督管理人员观看)。

5、《出生医学证明书》由各自治区、直辖市统一编号,凭出生医学证明书核对版辨别真伪。

非医疗机构出生的(包括9月份以前在医院出生的),首次申办出生证明需提供以下材料:

1、初次签约表(万源市内各医院均可使用)

2、办理出生证明的,须提供父母双方户口簿、结婚证及领证人的身份证原件,如无法提供母亲有效身份证件,须提供亲子鉴定证明。

3.代办者需提供加盖村(社区)公章的委托书

4.以上所有手续均需加盖公章才有效

对于已取得出生证明但遗失且未登记出生证明的人:

1. 父母的书面申请(注明办理出生证明的原因)

2.原发证单位提供的出生证明原件资料

3. 出生证明更换证明

4. 派出所出具的未登记证明

5. 父母双方户口本、结婚证、身份证原件

6.以上所有手续均需加盖公章才有效

7、出生证明若遗失,只能由父母亲自前来办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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