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平安二号?百日攻坚)综合行政执法实施方案

日期: 2024-05-20 22:05:25|浏览: 89|编号: 5066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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嘉善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法制培训工作实施方案

为加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,提高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,全面提高职业道德、法律基础知识、执法为民理念、依法行政意识、依法行政意识。全体行政执法人员执法业务能力和实际操作水平深入推进。根据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情况,结合工作实际,制定本实施方案。

一、指导思想
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、三中、四中全会精神,紧密结合聚焦县委、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。 强化培训,丰富培训形式,提高培训实效,不断提高执法队伍法律素质和综合行政执法能力。

二、主要内容

(一)法律知识

1、宪法、行政诉讼法、行政复议法、行政处罚法、行政许可法、行政执法法、国家赔偿法等基础法律知识;

2、综合行政执法业务及相关法律法规;

3、新颁布的法律、法规、规章等规范性文件;

4、与疫情相关的法律法规。

(二)业务技能

1、申请、执法程序、调查取证、文书制作、案卷规范等综合行政执法实践技能;

2、法律审查能力;

3、其他涉及综合行政执法的实践技能。

(三)专业标准

1. 执法行为准则;

2、职业道德和纪律;

3、诚信教育。

三、组织实施

(一)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

1、培训形式:集中学习、交流;

2、培训对象: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;

3、责任部门:政治部负责组织,法制部、综合管理部协助;

4、培训内容:宪法和依法行政基本理论、综合执法法律法规、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、疫情相关法律法规;

5、培训实施:依托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,开展领导干部集中法制学习活动。 通过学习法律法规、分析典型案例,将执法理论与执法实践相结合,不断增强学法的针对性、实效性和实效性。 实用性。 全年重点学习交流不少于5次(学习计划另行公布)。

(二)综合行政执法专项指导

1、培训形式:讲座、讨论、执法实践;

2、培训对象:全体执法人员;

3、责任部门:法务部负责组织;

4、培训内容:综合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、各行业监管特点、综合执法领域办案技巧等业务知识(内容安排见附件1);

5、培训实施:邀请相关行业专业人士,通过讲授、研讨、执法实践等方式,对全体执法人员进行综合行政执法培训。 具体时间和形式另行安排。

(三)综合行政执法女子课堂

1、培训形式:集中授课;

2、培训对象:全体女执法人员;

3、责任部门:局妇女委员会负责组织,法制部、办公室协助;

4、培训内容:行政执法相关综合法律知识、办案技巧、内部办公实务、信息宣传、写作等;

5、培训实施:根据女执法人员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实际需要,突出女执法人员特点,开展针对性培训,使其充分发挥综合行政执法优势执法工作。 女子班全年举办不少于4次。

(四)业务骨干执法业务培训

1、培训形式:集中式、封闭式;

2、培训对象:各部门执法骨干;

3、责任部门:法务部负责组织,办公室、综合管理部协助;

4、培训内容:结合执法工作需要,熟悉相关法律法规,学习各类案件类型和办案技巧,分析执法过程中的重点难点,进一步提高执法行政水平。业务骨干;

5、培训实施:依托国内知名大学资源,利用专业师资和教学设备,进行集中、封闭的法律培训。 具体时间由法务部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安排。

(五)执法业务规范培训

1、培训形式:报告厅、学习座谈会;

2、培训对象:全体执法人员及辅助人员;

3、责任部门:政治部负责组织,法制部、综合管理部协助;

4、培训内容:对执法人员及辅助人员的执法业务培训主要包括敬业奉献、诚实守信、公平办事、服务群众、贡献社会、素质修养、行政管理等内容。遵纪守法,廉洁自律,执法行为规范;

5、培训实施:一方面邀请相关人员来我局讲课,全体执法人员及辅助人员听课; 另一方面,各部门班组对执法人员及辅助人员开展执法专业标准学习研讨。 具体时间由各部门确定。 团队根据工作实际情况作出安排。

(六)新执法人员专项培训

1、培训形式:集中授课;

2、培训对象:新执法人员;

3、责任部门:政治部、法制部负责组织,各部门班子协助;

4、培训内容:行政执法综合业务知识、执法办案技巧、执法文书使用、执法人员职业道德等;

5、培训实施:邀请优秀执法队伍成员集中授课,通过理论讲解、优秀案例分析、小组讨论、定期考核等方式,进一步提高新进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(专项培训计划将另行制定)单独制定)。

(七)案例讨论和学习会

1. 培训形式:小组讨论、案例分析;

2、培训对象:一线执法人员;

3、责任部门:法务部负责组织,综合管理部协助;

4、培训内容:针对已办案件和新类型综合行政执法案件自行组织案例研讨、学习,通过研讨、学习等方式提高执法人员的实践技能。

5、培训实施:

(一)开展“法律沙龙”活动。 各部门班子一线执法人员围绕综合行政执法的热点难点,通过专题辅导、案例分析、研讨咨询等方式开展“法律沙龙”活动(具体安排见附件2);

(二)各中队组织执法人员研讨案件,可邀请局法务部、综合管理部、机动一中队、机动二中队参加。 办案经验丰富的执法人员通过实际案件传授办案知识。 注重综合行政执法新类型案件集体研讨学习,掌握办案技巧,提高办案水平。 具体时间由各中队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安排。

(八)法律审查培训

1、培训形式:小组学习、案例讨论等;

2、培训对象:法制中队领导、各科室法制人员;

3、责任部门:法务部、综合管理部负责组织;

4、培训内容:行政执法案件审查相关综合知识;

5、培训实施:以案件审查相关知识学习、具体案件模拟审查、邀请县司法局专业人员授课等形式进行。由职能部门、各中队组织安排法制中队领导、法制干事参加。 具体时间和形式另行通知。

(九)岗位技能竞赛

1、培训形式:知识竞赛、案例法律竞赛、微视频创作、现场模拟办案、应急演练等;

2、培训对象:各部门团队;

3、责任部门:法制部、综合管理部负责组织,局团委协助;

4、培训内容:执法程序、执法实务、常用法律法规、综合行政执法相关知识;

5、培训实施:以知识竞赛、案例讲解竞赛、微视频创作、现场模拟案件处理、应急演练等形式开展岗位技能竞赛活动。 由职能部门组织,安排各中队执法人员参加。 具体时间和形式另行通知。

(十)执法业务考试

1、培训形式:考试;

2、培训对象:全体执法人员;

3、责任部门:法务部负责组织;

4、培训内容:综合行政执法业务、执法人员法律职业道德、专业法律知识、综合行政执法实战操作及合理文书制作、疫情相关法律法规等;

5、培训实施:每季度进行一次执法业务考试。 线上线下考试相结合,以统一考试、批量考试、自行完成的形式进行。 今年共开展4次执法业务检查(具体情况见附件3)。 各中队应当对所属执法人员和市容管理人员进行考试,以满足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需要。

(十一)自学

1、培训形式:自学;

2、培训对象:全体执法人员;

3、责任部门:各部门班组;

4、培训内容:主要学习综合行政执法业务知识和与本职业务相关的知识,进行有针对性的自学,提高各部门班子的整体执法能力;

5、培训实施:各部门班组组织本科执法人员自学。 具体自习时间可根据工作实际情况灵活安排。

四、相关要求

(一)深刻认识法律培训的重要性。 要强化对法制培训重要性的认识,深刻认识法制培训对综合行政执法的积极意义。 法制培训工作必须始终走在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前面,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提供法律保障。

(二)全力确保法制培训取得实效。 法律培训工作必须紧紧围绕综合行政执法实际,切实做到理论联系实际。 同时,法制培训要围绕综合行政执法业务,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深入开展打下坚实基础。

(三)严格遵守法制培训纪律。 法定培训期间,必须严格遵守培训安排,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。 各中队要在局年度法制培训计划下达后1个月内制定年度法制培训计划并报法制部门备案,按计划积极开展法制培训。 法制培训情况纳入该局向相关部门和中队的报告中。 评估。

(四)始终保持法律培训的长效性。 在法律培训的基础上,要认真总结经验,建立健全长效机制。 把法制培训作为必修科目,紧密结合综合行政执法实际,不断丰富培训形式和内容,深入持久扎实开展法制培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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